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2021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关于“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”部署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1〕9号)、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〔2021〕232号)要求,学校结合实际,在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制定本章程,并完成该项工作。
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,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、学校负责的体制,按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
第三条 坚持“六公开、六不准”制度,实施阳光招生工程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公开高职扩招招生相关信息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,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四条 学校全称: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
第五条 院校部委码:13003;浙江省代码:0062
第六条 办学性质:公办
第七条 办学层次: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(高职)
第八条 办学地点: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;邮政编码:322000
第九条 学校简介: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——义乌,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。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,1999年开始独立办学。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、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、首批省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校,跻身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、服务贡献50强、国际影响力50强,荣登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,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、全国高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示范校。
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,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,颁发专科(高职)学历证书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条 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、协调和统筹学校高职扩招各项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、考务、宣传接待、后勤保障、设备与技术保障、安全保卫、纪检监察7个工作小组,负责做好高职扩招招生的各项工作。
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
第十一条 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7个,招生计划共340人。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:
最终招生计划视报名情况,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,在专业间互相调剂。
实施弹性学制,修业年限根据学校学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,基本学制年限为3年,最长为6年。按照“标准不降、模式多元、学制灵活”原则,采取灵活多元的培养模式。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,实行分类教学、分类管理,采用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等教学方式。
第五章 报名
第十二条 报名对象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、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、农民工、下岗工人、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,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考。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。
2021年在各类高校招生考试(含其他省份高职扩招)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本次报考;当前已在各类高校(包括成人高校)学习的在籍学生,不得参加本次报考。
第十三条 报考时间和方式
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9月29日~10月12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www.zjzs.net)报名并填报志愿。
第六章 缴费及现场确认
第十四条 考生于2021年10月15日9:00~19日17:00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140元,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,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。
第十五条 完成缴费考生于2021年10月23日8:30~16:00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,签订《诚信承诺书》,拍摄电子照并领取准考证。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,不得参加考试,考试费不予退还。
现场确认需交验材料:
1.报名表(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中进行打印);
2.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(或临时身份证原件),并交复印件一份;
3.高中段教育毕业证原件,并交复印件一份,或者同等学力证明材料;
4.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);
5.面向企业招生的考生,需提供所在企业员工在职证明。
第七章 综合测试
第十六条 测试时间:2021年10月24日
第十七条 测试形式:笔试
第十八条 测试内容与分值
1.职业适应性测试:满分100分,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基础知识、技术技能、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。测试内容包含思想道德素养、科学素养、人文素养、职业素养。不设具体考纲。
(1)思想道德素养
考核考生的基本政治立场、理想信念、价值观念、道德情感、道德修养、道德行为、法纪安全意识、社会责任感、时事政治知识等。
(2)科学素养
考核考生的数理知识、逻辑推理、科技常识和基本信息技术知识等。
(3)人文素养
考核考生的中国历史文化和文学艺术的基本常识、语言的理解与表达等。
(4)职业素养
考核考生的职业价值观、职业道德、职业兴趣、创新创业意识、职场礼仪、奉献社会和服务群众意识。
注:考生务必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(或临时身份证原件)、《准考证》准时入场参加测试,缺少任何一证不得参加测试。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带答题工具:2B铅笔、橡皮、蓝或黑色签字笔(或钢笔)、直尺等。
2.免试项:
满足报名条件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资格:
(1)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由团、旅批准的三等功以上奖励;
(2)二级以上运动员;
(3)在地市级教育局或人社局组织的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;
(4)以下专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。
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,请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免试申请表》,同时与佐证材料电子稿在2021年10月18日16:00前通过招生网上申请提交(现场确认时需递交佐证材料原件,未递交原件验证的申请无效),逾期不再受理。
申请免试资格须经素质特长评定组确认。
第八章 录取
第十九条 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,免试考生优先录取,其余考生根据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的1:1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。
在专业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,学校接受二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生源,测试成绩院校间互认并按满分100分折算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。
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办理。凡考生体检符合“学校可以不予录取”条款的,学校将按“不予录取”执行。
第二十一条 今年已被我校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本年度其他省份的高职扩招。
第九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
第二十二条 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,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、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监督电话:0579-85353590。
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考我校高职扩招,如有违规行为,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一条: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。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,取消报考资格;在入学前发现的,取消入学资格;入学后发现的,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;毕业后发现的,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、学位证书无效,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(1)提供虚假姓名、年龄、民族、户籍等个人信息,伪造、非法获得证件、成绩证明、荣誉证书等,骗取报名资格、享受优惠政策的;
(2)在综合素质评价、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、影响录取结果的;
(3)冒名顶替入学,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;
(4)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。
第十章 其他
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学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、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
通信地址:义乌市学院路2号
邮政编码:322000
咨询电话:0579-85633555
传真电话:0579-85633555
招生网址:http://zsb.ywicc.edu.cn
第十一章 附则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